申请PR 请教7.g

hugoing LV6
2012-11-03 · 1637 阅读
E pass holder,申请条款有一项是7.g:testimonials from previous emplyer stating the nature and duration of employment and also the last drawn salary. 意思是不是要找前雇主出一封类似于推荐信的东东呀。 谢谢各位大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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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|共 4 个

amokuk LV6

发表于 3-11-2012 14:53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
小狮租房
可以找可以不找,不用推荐信,只是说明你在他那里上过班,时间,职位,最后的薪水就可以.如果很久以前的公司要不要都没差,如果现公司待的时间不长可以找上一家出这样一个证明.新加坡的公司的证明比较有用,国内的就没啥用了.

hugoing LV6

发表于 3-11-2012 15:36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
新公司只呆了六个月,看来是有必要找上一家出个证明了。这是个悲剧

ABA LV5

发表于 3-11-2012 23:04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
本帖最后由 ABA 于 3-11-2012 23:06 编辑

最好有。
我一共有4份推荐信,前几个公司和客户的。还有当前公司升职的信,我3个月就批了。
之前看过另一哥们工资好像3k,有推荐信也批了。

PS:
这个推荐信不是你的工作证明。是你上司和客户对你的个人评价。

hugoing LV6

发表于 5-11-2012 09:24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
这样的啊,那最好是准备一份了。是大老板签字的那种信,还是说只要公司加印公章就可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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